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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分阶段执行住房以旧换新9月1日起增加国企收购方式

时间:2024-06-13 22:03:06 审核:吴川宜 点击:1753次
广西桂林:分阶段执行住房“以旧换新”,9月1日起增加国企收购方式

钛媒体快报

2024-06-13 21:15发布于北京钛媒体官方账号

钛媒体App 6月13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《桂林市促进房产市场“以旧换新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文件提出,桂林市促进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按照“政府政策支持、职能部门监督、行业组织协调、专业机构参与、市场开放运作”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。促进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分两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是政府政策鼓励,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“以旧换新”。政策执行期: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。第二阶段: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,增加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的方式,促进群众通过“以旧换新”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。政策执行期: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另据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,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诺以下两点:一是购买新房,要报销购房者二手房中介佣金(抵减新房款),旧房佣金最高为成交价1.5%,旧房价格最高按新房80%计算;二是缴纳意向金,统一为2万元,承诺60天内锁定房源,并全额退还意向金。
(来源:钛媒体快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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